2008年8月27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宣布,在收費程序中取消對申請人須提交相關表格復制件的要求。
USPTO有多種用于申請、復審或者專利授權等程序的收費表格,并且要求提交這些表格的同時提供表格復制件。在過去,這些表格的復制件必須是紙件,通常是向一個部門提交,然后由另一個部門處理。
現在,USPTO在辦公程序中通過掃描以電子檔案的形式將收費記錄存入“圖像文件包”系統(Image File Wrapper,簡稱為IFW),USPTO各部門都可以很容易地瀏覽和獲取這些表格。這些收費表格的紙質副本也不再必需,但是某些表格(如不能掃描到IFW中的表格或者涉及國家安全的申請),仍必須提供紙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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