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訊 近日,記者獲悉,江西省近日出臺管理辦法,嚴格遏制和防范非正常專利申請。
根據《管理辦法》,省知識產權局對國家知識產權局初步確認有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單位,將督促其采取主動措施消除或降低影響,并暫停專利資助,暫停費用減緩審批。一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確認有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嚴格按照辦法執行,將情況記入專利申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申請專利資助、費用減緩、專利研發和產業化等項目,并追回已經減緩的專利費用和已發放的專利資助費用。
規定省專利資助重點向企業、PCT和授權發明專利申請傾斜,對市級或縣(區)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專項資助。(記者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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