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工業礦產部負責受理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保護等相關事務。其它部委如文化部、衛生部負責相關事務的審查和登記。根據伊拉克專利法,批準后的專利有效期為20年。
1、申請專利
申請專利時需提供下列文件或證明:
(1)專利申請報告,包括專利名稱、所屬科技領域、專利特點、用途及效能等。
(2)理解專利必要的說明和圖示。
(3)尋求專利保護的文字說明,包括申請人姓名、地址、相關技術細節等。
(4)如專利申請人是法人,需提供公司或其它實體的授權書。
(5)需提供阿拉伯語的翻譯版本。
對伊拉克本地人收費約680美元,對外國人或外國公司收費約1.5萬美元。
2、注冊商標
伊拉克商標法是1957年頒布實施的,薩達姆政權倒臺后,經聯軍臨管局政府于2004年修訂后沿用至今。目前伊拉克工業礦產部商標注冊處負責受理商標注冊。即使世界著名商標未在伊拉克注冊,政府也給予保護。如觸犯商標法,最高刑期為5年監禁,或罰款5000萬-1億第納爾(約3.4萬-6.8萬美元),嚴重者,二者并罰。
根據伊商標法,注冊后的商標保護期為10年,可另續10年。可在到期前半年內申請延期。商標注冊后使用期超過5年,其所有權不容置疑。
需提交的文件包括申請表、商標說明書、相關證明等。
具體收費如下:
(1)注冊費30萬第納爾(約204美元);
(2)發布消息費30萬第納爾(約204美元);
(3)注冊證書費15萬第納爾(約102美元);
(4)注冊延續費40萬第納爾(約272美元);
(5)所有權轉讓費30萬第納爾(約20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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