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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塞拜疆共和國專利文獻 |
發布日期:2009-8-5 |
阿塞拜疆共和國曾頒布了一部《關于前蘇聯法在阿塞拜疆領土上的法律效力及其使用的臨時保護法》,這里指的前蘇聯法是《蘇聯發明法》,1997年7月25日阿塞拜疆出臺了《阿塞拜疆共和國專利法》,取代了以前的臨時保護法。該法規定了對發明實行專利保護,專利權有效期自申請日起20年。 阿塞拜疆專利法規定,前蘇聯已授予的發明人證書在其有效期內可轉換為阿塞拜疆的保護文件。前蘇聯的有效發明專利的轉換則應在199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對于前蘇聯要求授予發明人證書或專利的申請尚未結案,也未授予保護文件的,由申請人與發明人共同向阿塞拜疆專利局提交要求轉入阿塞拜疆國家專利審查中心繼續審理的請求。 對于工業品外觀設計的保護,阿塞拜疆則仍然使用《前蘇聯工業品外觀設計法》對其實行專利保護。工業品外觀設計有效期自申請到達專利局之日起10年,可延長,但最多不超過5年。 前蘇聯已授予的工業品外觀設計發明人證書在其有效期內可轉換為阿塞拜疆的保護文件。前蘇聯工業品外觀設計有效專利的轉換應在199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對于前蘇聯工業品外觀設計未結案的申請與上述發明申請的做法相同。 目前,阿塞拜疆的專利文獻只有《公報》一種,(阿塞拜疆、俄雙語版)1996年創刊。 主要內容包括: —法律法規信息 —發明專利的著錄項目信息。包括國際專利分類,專利號,前蘇聯的發明申請日期,申請人及專利權人姓名,發明人姓名,發明文摘或權利要求。 在此應注意兩部分內容:一是專利號,登載方式如:P950053,其中P—表示文獻種類,即專利,前兩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前蘇聯保護文件轉換為阿塞拜疆共和國專利的再注冊年。后四位數字為專利序號。專利號每年從1號開始編排。二是著錄項目(60)的使用,這是國際INID代碼中一種“對其他具有法律關系的國內專利文獻,包括未公布的申請引證項”。當專利是由前蘇聯的保護文件轉換而來,則用INID代碼(60)一項,注明前蘇聯保護文件的號碼,如果專利是根據阿塞拜疆新專利法授予,則無此項標識。 —發明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信息:這一部分內容自1998年開始刊登。主要內容與發明專利部分基本相同,有別的是申請號的刊登方式,如:95/000547 A,其中前兩位數字表示申請提交年,后六位數字為當年申請序號,申請號也是每年從1號開始編排,A則為文獻種類,即申請。 —商標及服務標點著錄項目信息 —權利轉讓信息:主要刊登兩部分內容,一是關于專利的許可證貿易信息,刊登專利號、發明名稱、許可方及被許可方的名稱、合同有效范圍,二是商標所有權的轉讓信息。 —各種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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