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簡短、準確的表述出外觀設計所要保護的產品,1-7個字為宜,不超過15個字。
圖片或照片 申請外觀專利的圖片或者照片要求圖形的尺寸不小于3cm×8cm且不大于15cm×22cm,并應當保證圖形縮小到三分之二時,產品外觀輪廓的各個細節仍能清晰可辯。 通常可將外觀設計產品分為平面外觀設計產品和立體外觀設計產品兩類,對這兩類產品申請外觀專利時提交的照片要求有所不同。 平面外觀設計產品 當產品設計要點僅涉及一個面時可以是該面正投影視圖(主視圖);當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兩個面時應當是兩個面的正投影視圖(主視圖和后視圖)。 立體外觀設計產品 當產品設計要點涉及六個面時應當是六個面的正投影視圖(主視圖、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和仰視圖);當產品設計要點僅涉及一個或兩個面時可以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視圖和立體圖。 另外,對于照片的拍攝和圖片的繪制具體要求如下: 對于照片的要求 照片應當使鏡頭對正產品的中心部位拍攝,各正投影視圖比例應一致,投影關系應對應。產品和背景有適當的明度差,并且應當避免強光、反光、陰影、倒影、襯托物。 對于繪圖的要求 繪圖應當按照技術制圖和機械制圖國家標準繪制,并使用制圖工具和黑色墨水,不得使用鉛筆、蠟筆、圓珠筆繪制,也不得使用藍圖、草圖、油印件。彩色圖片應采當用著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顏料繪制。視圖中不應出現陰影線、指示線、虛線、中心線、尺寸線等,視圖線條應均勻光滑,不能過細或成鋸齒狀。
簡要說明 可以通過簡要說明用來對外觀設計產品的設計要點、省略視圖以及請求保護色彩等情況進行扼要的描述。但簡要說明中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性能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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