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1995年8月5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烏拉圭四國簽定了關于協凋各國有關的知識廣;權規定的議定書,該議定書在生效前\尚待各國議會的批準通過。議定書的要點包括,10年的商標有效期、表明產品或服務來源的地理名稱以及原產地名稱不作為商標注冊、在成員國允許平行進口的存在、在存在商標注冊后的使用要求的國家,商標注冊后五年內不使用可以被撤銷等。
2.商標法律構成:
(1)1980年12月26日的第22362號法律,1981年2月1日生效;
(2)1981年3月24日頒布實行的實施細則;
(3)1981年4月1日頒布實行的第22426號法律(關于技術轉讓)。
3.阿根廷法律屬于大陸法系,商標注冊基于申請在先原則,商標的在先申請人將獲得商標注冊,而未注冊商標則無法律保障.
4.商標的概念和種類:
(1)商標是用于區別產品和服務的標記;
(2)商號是用于表明營利和非營利行為主體的名稱或標記;
(3)阿根廷商標法保護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同時也保護彩色商標。
5.商標分類:
過渡性規定:1981年8月1日之后有效期滿的注冊商標,必須在申請續展時,或在有效期滿前根據官方的要求,依據(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重新進行分類。1981年2月1日之后提交的商標申請則直接采用現行的尼斯協定國際分類。
6.阿根廷是(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斯德哥爾摩文本簽字國,同時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二、可作為商標注冊的構成要素
商標可由任何的語言和設計構成。
下列要素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有含義或無含義的宇、詞、設計、圖形、徽章、交織字母、雕刻、圖章、印記、肖像、飾帶、用于產品或包裝上的某個部位的顏色組合、包裝容器、字母和/或與數字的組合、字母和數字的特殊設計形式、廣告短語、有特色的外形、所有其他具有顯著性的標記;商號受法律保護,但是沒有商號必須注冊的規定;
外國工廠設立在阿根廷境內的分廠,或被授權制造其產品的阿根廷公司,可以在標簽上使用與外國工廠或公司相同的商標。如果該商標為外文,則應將“阿根廷工業”或“阿根廷產品”的表述與該商標一同使用,并且該商標外文必須是外國工廠或公司所在地的通用語言,除非該外文商標被證明是進口到阿根廷的產品商標,并且已在阿根廷馳名。
由阿根廷僑民注冊的商標,如果該商標由西班牙文之外的文字組成,或是由虛構的姓名構成,或是由失傳的語言構成,則必須在標簽或文字廣告材料上,在商標的上部或下部同時使用“阿根廷工業”或“阿根廷產品”的表述。
三、不可作為商標注冊的要素
1.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的文字或圖形,或是對產品或服務的性質、功能、質量或其他特性有描述性的名稱、文字或圖形;
2.商標申請注冊前已成為產品或服務的通用敘述的名稱、文字或廣告短語;
3.產品的形狀;
4.產品內在或天然的顏色,或用于產品的單一顏色;
5.同一產品或服務上與在先注冊或申請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6.外國或本國的產地名稱,包括國家、地區、地點或地理區域的名稱,或是能夠表示產品的來源、質量和性質的地理敘述;
7.易與對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的性質、權利、特點、質量、制造方式、用途、產地、價格或其他特性造成誤認的標志;
8.違反道德和習俗的標志;
9.國家、省、市、宗教和衛生組織所使用的標志;
10.未經本人或其后四代繼承人同意使用的本人的姓名、筆名或肖像;
11.用于區別產品來源的民事主體的名稱,包括自然人和公司名稱(但這些名稱的首字母縮寫、文字或標志的縮略,如果具有顯著性,并且只構成這些名稱的一部分,則可以注冊為商標);
12.缺乏原創性的廣告短語或宣傳短語。
四、申請人資格
任何對申請商標具有合法利益的人均可申請商標注冊,包括本國和外國的法人、自然人,以及社會團體等。
五、商標的申請和注冊
1.阿根廷的商標主管機關為國家工業產權局,該局是阿根廷經濟部國家工業發展秘書處的下屬機構。
2.申請所需文件:
(1)經公證并附有海牙公約旁注的委托書;
(2)含有對商標、商品或服務的描述的申請書一式2份;
(3)黑白商標圖樣10份(普通文字商標不需要);
(4)如果要求優先權,應提供經公證的申請商標在外國首次申請的申請文件,同時附有經證明的該申請文件的西班牙語譯文。優先權文件應在申請日起3個月內提交。
3.阿根廷的官方語言為西班牙文,商標文件均采用西語。
4.商標申請的審查:
任何符合形式審查要求的商標申請將獲得公告,公告后30日內,工業產權局將對該商標申請進行顯著性審查。如果未發現在先權利商標, 同時又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申請將獲得注冊。
對工業產權局的官方決定的回復期限通常為90天,該期限可通過申請延長60天。有時,該期限也可為30天。作為例外,也有10天的通知性的期限。
5.商標異議:
商標異議須在公告日后30天內提交,商標申請人將得到異議通知。如果商標申請人和異議人在異議通知日起1年內未達成解決協議.并且申請人未實施訴訟行為(如答辯、反訴等),或導致訴訟期限失效,該商標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異議雙方可以通過一年的協議期避免訴訟。工業產權局將根據異議雙方所達成的協議作出裁定,該裁定是不可訴訟的。如果雙方未達成解決協議,工業產權局應在10天內將異議人的異議文件送交布宜諾斯愛利斯的聯邦民商法院,法院對該異議的裁決,工業產權局必須執行。
六、商標的駁回
對工業產權局的駁回決定可以向聯邦民商法院上訴。該上訴必須在駁回通知下發后30個工作口內向工業產權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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