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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發布日期:2009-7-12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的通知》精神,有效遏制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增強全社會專利保護意識,促進科技創新,營造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良好環境,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圍繞市第十次黨代會提出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設"平安寧波"的目標,實施"六大聯動"戰略,正確認識和處理保護知識產權與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科技進步,推動經濟發展的關系,堅持"履行承諾,適應國情,完善制度,積極保護"的工作方針,努力開創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基本遏制群體侵權,反復侵權行為和其他惡意侵犯專利權的違法行為;整合執法資源,形成統一,協調,高效的保護專利權協作機制;鍛煉專利行政執法隊伍,提高專利行政執法能力;普及專利知識,增強全社會的專利保護意識;鼓勵發明創造,保護科技創新積極性。為我市"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營造良好環境。 三,組織領導 市科技局成立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協調,指導全市保護專利權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科技局鄭瑜局長任組長,張建國副局長任副組長,小組成員單位由科技局辦公室,綜合計劃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處,農業與社會發展處,知識產權局等處室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知識產權局。各縣(市),區專利管理部門根據上級領導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實際,確定重點,制訂計劃,切實把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落到實處。 四,工作步驟 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4年9月)。主要是傳達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和《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的通知》精神,做好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深入動員,統一思想,摸清情況,制訂方案。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各縣(市),區專利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市知識產權局將加強對各縣(市),區專利管理部門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各縣(市),區專利管理部門應定期將工作進展報市知識產權局,對實施過程產生的有關問題應及時向市知識產權局反映。 第三階段,總結檢查(2005年7月至8月)。各縣(市),區專利管理部門做好保護專利權專項行動的總結檢查,并將總結檢查報告送市知識產權局,市知識產權局匯總后報省知識產權局。 五,具體措施 (一)深入動員,認真部署。全市各級專利管理機關深入動員,統一思想,根據上級領導機關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部署,結合各地實際,做好有關工作。 (二)建立有效執法機制,統一協調行動。自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市縣兩級專利管理機關密切配合,緊密協作,形成執法合力,開展重點檢查與集中整治行動,打擊專利侵權與假冒,冒充專利行為。縣(市),區專利管理機關除配合好省市兩級專利管理機關的專利執法活動外,還應積極做好有關信息的報告工作及宣傳工作。要充分發揮公安聯絡室的作用,涉嫌犯罪的專利違法行為,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加強與海關的工作聯系,協助做好進出口環節的專利權保護工作。加強與檢察院的工作聯系,協助做好對涉及專利權的職務犯罪等案件的偵查。加強與法院的工作聯系,協助做好專利侵權糾紛案的審判。建立與工商,新聞出版,海關,檢察院,法院等部門與單位的溝通聯絡制度,做好重大知識產權案件的通報工作。專利管理機關要積極參加對一些重點地區,重點環節及涉及多個相關部門的專項行動,并依照法定職能進行聯合執法。對一些違法案件多發區域及反復侵權的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應當做到集中整治與經常性的規范,引導相結合。 (三)開展食品,醫藥領域的專利執法專項行動。2004年10月至11月,市知識產權局會同有關部門對食品,醫藥領域的專利侵權,冒充專利與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展開大檢查,重點檢查超市,藥店的冒充專利,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及制藥企業的惡意專利侵權行為。發現專利違法行為的,要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四)開展流通領域的知識產權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和創建無假冒,冒充專利商品商場活動。2005年3月至4月,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貿易局等相關部門對流通領域進行檢查,重點查處商品批發,零售等環節中的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等專利違法行為。達到追訴標準的,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目前基礎上,進一步開展無假冒,冒充專利商品商場創建活動,使流通領域專利管理水平和主動防范假冒,冒充專利行為的能力進一步提高。縣(市),區專利管理機關應著重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29號局令》對流通領域商品的專利標記進行檢查規范,并進一步會同貿易行政管理等部門開展好無假冒,冒充專利商品商場創建活動。 (五)開展專利廣告出證專項檢查行動。2005年1月至2月,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工商局等部門對廣告業的專利廣告行為進行專項檢查,對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醫療衛生,食品藥品等領域的專利廣告要重點檢查,對查實的未經出證的專利廣告要依法予以查處。 (六)開展專利糾紛調處專項執法行動。2004年10月至2005年3月,市知識產權局積極受理,集中處理發明,實用新型及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案件特別是涉外專利侵權案件,切實保護專利權。對未涉及到中止程序的案件,均在6個月以內結案。市縣(市,區)兩級專利管理機關應積極開展答疑解難,指導咨詢,宣傳調解工作,使矛盾解決在基層,避免矛盾的激化和發展。同時,各有關部門和地區還應配合好省知識產權局對重點領域的聯合執法行動。 (七)研究制定加強會展業知識產權保護機制。2005年4月,由市知識產權局牽頭,會同市級各知識產權相關部門出臺《關于加強會展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意見》,強化,規范會展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八)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協調機制。2005年3月,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外經貿局等知識產權相關部門,召開外商投資企業溝通協調座談會,推動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協調機制,充分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對我市專利保護的意見和建議。 (九)發揮行業協會作用,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機構行為。2005年5月至6月,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經委,召集各知識產權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舉辦知識產權行業保護與自律座談會,研討行業協會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作用,支持和鼓勵組建各類知識產權自律性,維權性組織或行業協會,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行業保護機制及自律機制。 配合省知識產權局做好對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檢查,進一步規范專利中介服務機構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代理服務水平。 (十)大力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2005年4月,由市知識產權局牽頭,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期間,舉辦"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宣傳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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