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德清縣、安吉縣、新昌縣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溫州高新區、紹興高新區管委會:
你們申報設立浙江省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的請示收悉。根據《浙江省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管理辦法(試行)》(浙知發法〔2013〕39號),經研究,同意你們設立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見附件)。
希望你們按照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的建設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加強對維權援助中心的支持、監督和指導,完善維權援助中心的機構建設、落實工作責任制,健全舉報投訴受理、移送記錄流程和檔案管理,保障維權援助中心的運行和經費投入,加大宣傳力度、提升12330維權援助公益電話的知名度,加強對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和職業道德培訓,依法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和舉報投訴工作。
我局將每年對中心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以推進和規范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工作。
附件:2014年浙江省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名單
浙江省知識產權局
2014年9月28日
附件
2014年浙江省省級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名單
1 浙江省(麗水)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2 浙江省(德清)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3 浙江省(安吉)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4 浙江省(溫州高新區)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5 浙江省(新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6 浙江省(紹興高新區)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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