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3日電 據日本《朝日新聞》報道,近日,日本政府鞏固了修改《專利法》相關規定的方針,根據該方針,員工在工作中發明的專利將從“員工所有”無條件變為“公司所有”。
此前,日本政府原本計劃給員工支付足夠的補償金,以此為前提進行討論。然而,應經濟界的強烈要求,該條件也被取消。專利局準備在2015年的定期國會上提出《專利法修正案》。由于法案修改后將形成對企業有利的制度,可能會遭到擔任研究工作的員工和勞動團體的反對。
據悉,目前日本的《專利法》為提高員工的發明熱情,將工作中發明的專利視為“員工所有”,公司需要支付相應的等價報酬請員工轉讓專利。而圍繞報酬金額出現的訴訟層出不窮,產業界希望將專利認定為“公司所有”。
為此,日本政府在6月確定了設置部分特例的修改方針,并進入了具體方案的討論,即僅在擁有完善體系以支付足夠補償金的公司,可將專利視為“公司所有”。
此外,修正案中還將制定一些保護員工待遇的規定等。在1909年的專利法修改中,員工專利曾經一度更改為“公司所有”,但在大正民主運動中員工的權利意識提高,因此1921年的重新修正中,專利再次被更改為“員工所有”。有分析指出,隨著本次方針轉變,可能會出現研究者流失至海外的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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