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廣州11月13日電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美的公司與格力公司之間的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作出終審判決,認定美的公司侵權行為成立,應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的空調產品,并賠償格力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這場侵權糾紛已持續3年之久。
2008年,格力發現在珠海市泰鋒電業有限公司、國美電器北京朝外店等商場,正在銷售廣東美的制冷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稱美的)生產的推出夢靜星系列空調產品。格力認為,美的該系列產品侵犯了格力所擁有的“控制空調器按照自定義曲線運行的方法”的技術發明專利,2008年12月,格力以美的涉嫌侵犯發明專利權為由遂將美的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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