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專利作為知識產權領域的主要成員已經成為了全球關注的熱點,而標準也已經成為了世界各國爭奪國際市場的主要手段之一;受國際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國內各行業領域對專利和標準的重視程度也與日俱增。
那么,專利與標準有著怎樣的聯系和區別呢?
首先,我們從專利和標準的一般定義上來看:專利,是受法律規范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后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標準,是對重復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經有關方面協商一致,由主管機構批準,以特定形式發布,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和依據。換句話說,標準是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和技術法規的總稱。
然后,我們從實施專利制度和標準制度的目的上來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可見,實施專利制度的目的是要求專利權人向社會公眾充分公開其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但為了彌補其研發的投入、同時也作為對其公開創新技術的回報,從法律上賦予專利權人在專利保護期限內享有對該專利技術的壟斷使用權。這樣,任何一個市場經濟主體都可以在已有的公開技術的基礎上再進行創新研發,讓更先進的技術面世,從而最終推動科學技術的進步、創新和推廣應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法》第一條規定:“為了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促進技術進步,改進產品質量,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標準化工作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需求,制定本法! 可見,標準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統一產品技術指標,有利于產品互通互換,最終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方便人民生產、生活。
可以說,在保護期限內專利是私有性的,而標準是大家都要執行的,是公有性的。然而,正是由于標準的使用范圍廣泛, 一旦專利技術被標準采納,其授權許可的對象范圍隨之擴大,其技術影響力也會獲得加強,甚至還有可能成為主流技術或者基礎技術。由此可見,專利和標準的結合將會成為一種趨勢,這一結合不僅提高了標準的技術水平,專利權人也能從中獲得更多的專利許可費,提高競爭力。同時,專利權人通過參與標準的制定,還可以與其他相關專利的權利人達成交叉許可協議,從而能夠降低發生知識產權糾紛的風險。
隨著專利和標準時代的到來,眾多發達國家紛紛從技術戰略發展到專利戰略、標準戰略,從技術立國到知識產權立國。同樣,在我國,隨著企業專利化和標準化意識的提高,一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特別是一些經歷了在使用標準中遭遇專利糾紛的企業,已經開始進行專利戰略布局,積極參與各種標準化組織活動,努力探索如何將標準與專利更好地結合在一起,以謀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電動汽車行業作為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主力軍擁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巨大的發展潛力。據“2011國際電動汽車示范城市及產業發展論壇”上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志新先生的介紹:“到目前為止,電動汽車包括電動摩托車標準有46項,分成整車標準、關鍵零部件標準。這是相關的標準化,在純電動汽車和相關的部件當中有12個標準,現在已經發布實施,這包括電動汽車的安全標準,包括基礎性標準,包括汽車術語、包括性能實驗方法,電動汽車認證典型的實驗規程等等!笨梢,目前我們國家已經基本上形成了電動汽車標準體系框架,這對電動汽車技術的創新研發和工業生產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隨著,電動汽車行業標準的不斷完善,我國電動汽車行業必將迎來蓬勃向上、快速發展的黃金時代,各電動汽車企業應以此為契機,積極主動地行動起來,結合企業自身實際,制定合理并且卓而有效的專利戰略和標準戰略,必要時向有資質的知識產權和標準服務機構尋求幫助,力求在競爭日趨激烈的電動汽車市場領域占得先機,通過有效地利用專利和標準,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使企業不斷壯大,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從而確保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始終立于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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