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局和摩洛哥工業、貿易與新技術部日前簽署專利合作協議,這是繼歐盟自2008年給予摩洛哥“優先地位”以及2010年3月召開首屆摩洛哥-歐盟峰會后,摩洛哥與歐洲機構間的再次合作。
根據該協議,盡管摩洛哥既不是《歐洲專利公約》締約國,也并未和歐洲專利組織簽署專利保護延伸協議,但歐洲專利申請和經歐專局授權的歐洲專利在摩洛哥將同樣有效。反之,在歐洲專利組織成員國中,在摩洛哥有效的專利申請和授權專利享有和歐洲專利申請及授權專利同等的法律地位。該協議將在相關立法得到摩洛哥議會批準后生效。歐專局認為,該協議的簽署不僅有助于推動歐洲國家與摩洛哥間的技術轉讓合作,亦表明了歐專局在構建平衡的國際專利體制方面的努力,以及摩洛哥發展其創新政策的決心。
此外,歐專局和摩洛哥工商產權局(OMPIC)還簽署了雙邊合作和技術協議,允許摩洛哥工商產權局使用EPOQUE網絡服務,從而利用歐專局的相關科技文獻。此舉將有助于摩洛哥工商產權局就專利申請撰寫較為系統的檢索報告,并對其專利性前景附加初步意見,盡早向企業提供有關申請可專利性的重要信息。(任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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