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子站訊 日前,武漢市人民政府出臺了《武漢市專利獎評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武漢市專利獎的評選組織機構、項目申報條件、評選獎項設立、評選標準和方法、評選程序、評選表彰獎勵作了明確的規定。《辦法》于10月20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規定,武漢市專利獎設立發明專利獎和外觀設計專利獎2個獎項,每個獎項分別設立金獎、銀獎、銅獎和優秀獎4個獎勵等級。其中,發明專利獎、外觀設計專利獎的評選周期均為2年,每年評選其中1項;武漢市專利獎的獎勵經費按照武漢市有關知識產權資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從市知識產權資助資金中列支;武漢市專利獎獲獎單位可將獎金用于獎勵在該專利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務發明人或設計人、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者等相關人員。
《辦法》的出臺是武漢市知識產權工作的又一重大創新之舉,標志著武漢市專利獎由部門性獎項上升為政府常設獎項,成為與市科技獎、質量獎并重的政府性獎項。《辦法》的實施將引導全市更多的企事業單位提升創新能力,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申請更多結合市場需求并有較強創新性的專利技術,提升核心競爭力。(武漢市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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