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軟件資訊網10月6日消息,據外電報道,美國Mirror Worlds公司控告蘋果公司的4項技術侵犯其專利,陪審團認定其中3項侵權成立,判蘋果公司必須賠償6.255億美元,蘋果已向主審法官提出異議。
蘋果公司被控4項侵權,其中三項成立,包括在麥金塔計算機、iPhone、iPod等產品中,違法使用檔案封面呈現技術Cover Flow。麥金塔的Spotlight硬盤搜尋功能、Time Machine自動備份技術也被控侵權。
德州陪審團認為,上述侵權每項應賠2.085億美元,總金額6.255億美元。主審法官尚未批準陪審團的決定。
蘋果對陪審團的裁決不滿,認為應該只罰2.085億美元,而非把2.085億美元乘以3,否則等于重復懲罰。蘋果說,Mirror Worlds要求賠償額累計的做法“錯誤且令人反感”。
蘋果先前說,他們并未侵犯其中的兩項專利。
德州對侵權官司的原告通常很慷慨。本案法官如果認同陪審團的決定,賠償總額將在侵權官司名列前矛。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專利權法專家達菲表示,他對陪審團裁決的金額感到驚訝。
蘋果股價5日在那斯達克市場早盤報286.48美元,比前市上漲7.84美元,漲幅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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