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報訊 為鼓勵發明人申請專利的積極性,提高我省專利申請的數量和質量,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促進我省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山西省專利實施和保護條例》的規定,我省制定出臺了《山西省專利申請資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省級專利申請資助資金是指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的支持專利申請方面的專項資金。省級專利申請資助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和省知識產權局共同管理。專利申請資助的范圍主要包括向我國或外國申請專利的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專利申請代理費以及其它專利申請的有關費用。凡在我省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在我省轄區內有固定住所的個人;申報期前一年內已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并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申請費、實質審查費減緩的,或已經向外國申請專利的;專利申請權屬和專利權屬明確;申請專利代理費資助的,必須是通過我省專利代理機構代理的;申請資助的專利必須是技術含量高、有較好的市場開發前景,符合我省技術發展重點和產業政策的優秀專利,符合以上條件者均可申請資助。專利申請代理費資助標準為:發明專利每件不超過1200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不超過800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不超過500元。低于此標準的,按實際繳費的金額資助。申請外國專利的,每件資助1萬元至3萬元。每年的10月份為專利申請資助項目申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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