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電氣收到廣州中院《民事判決書》,就先行新機電訴公司侵犯其發明專利糾紛案,法院駁回原告先行新機電的全部訴訟請求。
智光電氣4月29日發布公告稱,北京先行新機電有限責任公司訴公司侵犯其發明專利一案于2009年11月10日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10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穗中法民三初字第175 號《民事判決書》,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北京先行新機電有限責任公司訴公司侵犯其發明專利糾紛案,判決駁回原告北京先行新機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本案一審案件受理費12,760元由原告北京先行新機電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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