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德國法庭最近站在了微軟的一邊,他們最近的一項判決認為微軟極富爭議性的FAT文件系統長文件名專利與之前人們開發的另外一項專利并不存在雷同的性質。2007年,德國聯邦專利法院( German Federal Patent Tribunal)曾認為微軟這項專利號為EP0618540的專利與1991年的另一項RockRidge交換協議存在雷同的情況,后者是為CD光盤上 所使用的ISO9660文件系統所開發的。
不過,上周二德國的這家法院卻以所應用的系統不同為由認為微軟的這項專利與RockRidge交換協議并不存在重合的問題。他們并認為微軟的這項專利可以用于解決FAT文件系統中所出現的新問題,而之前的那項RockRidge交換協議則完全沒有考慮到這方面的問題。法庭認為兩者之間的最大區別在于在微軟的專利中,舊應用程序或舊系統可以忽略長文件名中超過8.3命名系統字節長度的文件名部分,而RockRidge交換協議則無法實現這種功能。
無獨有偶,早在2006年,美國專利局便已經通過了這項微軟專利,并將其注冊為5579517號專利。
過去幾年內,微軟公司一直希望能從那些想使用FAT/FAT32文件系統的攝像機,錄像機廠商那里收到數額達30萬美元的FAT文件系統長文件名專利授權費用,而且他們也已經開始在向手機,PC機,網絡廠商等希望使用類似文件系統的公司收取類似的批量授權費用。而這次德國法院的判決顯然又助了微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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