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對于中國的知識產權事業來說,是一個不同尋常又值得紀念的日子。25年前的今天,誕生于改革開放中的新中國第一部專利法開始實施,這標志著中國專利制度正式建立,中國專利保護的航船從此破冰啟航。25年來,專利法歷經3次修改,對專利權的保護日益增強。在此基礎上,我國的專利申請、授權數量與質量均得到大幅提高。25年后的今天,得益于專利法的有力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截至2010年1月已受理國內外專利申請累計592萬件,授權312.7萬件。與此同時,專利制度對中國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支持中國經濟闖過金融危機難關,保持持續穩健增長,2009年中國GDP以33.5萬億元位居世界前列,創造了舉世矚目的輝煌。
25年前,我國改革開放剛剛起步不久,“專利”一詞對大多數國人來說還非常陌生。如今,伴隨著專利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與宣傳普及,“專利”已經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走到尋常百姓的生活里。隨著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及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開展,專利保護的重要價值日益彰顯。25年過去,我國的專利保護之路已經留下了一串串閃光的足跡。
行政保護激勵自主創新
從25年前專利制度建立以來,我國對專利權的保護,一直實行有中國特色的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并行模式。保護專利權,不但對鼓勵自主創新、優化創新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還有利于減少糾紛、促進生產力發展、建設和諧社會。
例如:2005年,擁有養血清腦顆粒發明專利權的天士力集團發現,江西南華醫藥有限公司代理廣東某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養血清腦顆粒仿制藥參加了當年廣東省某市藥品集中招標(議價)采購活動,并進行了藥品投標,天士力集團認為這侵犯了自己的發明專利權。為此,請求廣東省知識產權局行政處理。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經審理認為:請求人擁有的發明專利權真實有效,應當受到法律保護。被請求人用廣東某制藥有限公司制造的養血清腦顆粒仿制藥參加集中招標(議價)采購活動,是一種許諾銷售行為。被請求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許諾銷售與該發明專利相同的產品,其許諾銷售行為構成侵犯專利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據此,廣東省知識產權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即立即停止許諾銷售廣東某制藥有限公司制造的養血清腦顆粒仿制藥產品的行為。
專利管理部門的行政裁決,及時有效地維護了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行政保護簡便、快速的特點。我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執法職責:一是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二是查處假冒專利行為;三是調解專利糾紛。根據上述規定,各級專利管理部門運用行政手段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在服務經濟建設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
25年來,專利保護行政執法力度不斷加強。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專利申請量及授權量迅速攀升,全國知識產權系統查處的案件數量也呈上升趨勢,全國專利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專利保護力度不斷加大。近年來,專利行政保護工作呈現出10個特點。一是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二是執法協作增多。三是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占專利糾紛案件的絕大部分。四是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以涉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案件為主。近2年受理的案件中,涉及發明的約占20%;涉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各自約占40%。五是專利侵權糾紛的請求人基本為國內請求人,占95.4%,涉外專利侵權糾紛案件所占比例很低。六是專利侵權之外的其他專利糾紛案件以權屬糾紛為主,約占88%。七是假冒他人專利案件數量較少。八是專利行政保護實踐體現出知識產權行政機關的專業性與高效性。九是專利糾紛案件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比例較高。十是地區間專利行政案件數量差距很大。比較全國各省份近5年受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情況,廣東和浙江兩省的專利糾紛案件受理總量分別位居第一和第二。同時,由于經濟科技發展的不平衡以及執法資源和執法條件參差不齊,各省份查處專利案件數量差別很大,如廣東省查處案件數量甚至是個別西部省份的100倍。
25年來,專利行政保護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僅2009年,全國知識產權局系統共受理專利侵權糾紛案件937件,受理其他專利糾紛案件26件,查處假冒他人專利案件30件,查處冒充專利案件548件,出動執法人員1.324萬人次,檢查商業場所6013次,檢查商品132萬多件,向公安等部門移交案件9件,接受其他部門移交案件9件,跨部門執法協作533次,跨地區執法協作204次。
為了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執法在構建和諧社會、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設創新型國家中的作用,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2008年2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通知,決定在全國深入開展“雷雨”、“天網”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并公布了“雷雨”、“天網”知識產權執法專項行動方案,明確了專項行動方案的主要任務。“雷雨行動”的主要任務是打擊專利侵權假冒行為,特別是打擊惡意、群體及反復專利侵權、假冒他人專利和嚴重冒充專利的行為。“天網行動”的主要任務是打擊涉及專利的詐騙行為。行動方案要求本次行動要切實強化領導、縝密制定方案、不斷強化協作、繼續擴大宣傳、大力加強督導。
25年來,專利保護協調機制逐步健全。2009年,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部際聯席會議28家成員單位共同發布《2009年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并聯合商務部等八部委印發《關于加強企業境外參展知識產權工作的通知》。同時,積極開展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會同世博會組委會聯絡小組與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研組,赴上海開展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題調研,制定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上海印發《保護世博會知識產權專項行動方案》,決定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組織開展“保護世博會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地方層面,環渤海、泛珠三角、長三角、東北三省、西部12省市等跨區域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及粵東5市、長株潭等省內執法協作機制相繼建立并逐步完善,有效加強了專利行政執法信息交流和執法協作,加大了案件查處力度,形成了保護合力。
同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建設工作有序推進,目前,全國已批準成立了61家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2009年4月,“12330”全國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公益熱線正式開通,遍布全國的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網絡逐步建成;組織實施“5·26”工程,共批準41家地方局進入“5·26”工程;積極推進建立全國專利保護重點聯系機制,遴選26家司法、研發和法律服務等機構進入該機制。
25年來,特別是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斷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部署、指導和監督,各地方知識產權局進一步提高了專利行政執法效率,行政執法工作的主動性不斷增強,積極推進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加大專利糾紛案件調處力度,嚴厲查處假冒、冒充專利案件。各項執法工作扎實推進,取得了新的成績,促進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形成了促進自主創新、培育國家核心競爭力的法制環境,營造了有利的國際環境,樹立了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
司法保護促進建設和諧社會
在對專利權施行行政保護的同時,司法保護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強。2006年5月26日,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按照履行承諾、適應國情、完善制度、積極保護的方針,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應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趨勢,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從行政、司法等方面落實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為鼓勵自主創新和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010年1月,隨著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一件歷時8年的專利維權訴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我國環保領域賠償數額最大的涉外知識產權案——武漢晶源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訴日本富士化水工業株式會社和華陽電業有限公司專利侵權案審結,判決后兩家侵權方共同賠償晶源經濟損失5061.24萬元。
25年來,我國專利司法保護從無到有,由弱到強,不斷發展,基本建立了能夠適應國家發展需要、履行國際條約義務、體系比較完整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司法保護制度。25年來,專利司法保護職能不斷強化,水平不斷提高,力度不斷加大,制度不斷完善,激勵創新、服務經濟建設的能力不斷增強。
2008年6月5日,國務院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其中明確提出:“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體制,優化審判資源配置,簡化救濟程序。研究設置統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專門知識產權法庭。”
200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提出了人民法院的專利司法政策,根據我國科技發展階段和產業知識產權政策,依法確定合理的專利司法保護范圍和強度。其中提出,解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要求時,既不能簡單地將專利權保護范圍限于權利要求嚴格的字面含義,也不能將權利要求作為一種可以隨意發揮的技術指導,應當從上述兩種極端解釋的中間立場出發,使權利要求的解釋既能夠為專利權人提供公平的保護,又能確保給予公眾以合理的法律穩定性。同時,還明確了禁止反悔原則,即對于權利人在專利授權確權程序中所做的實質性的放棄或者限制,在侵權訴訟中應當禁止反悔,不能將有關技術內容再納入保護范圍。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制定專利司法政策,既要使企業具有投資創新的動力、使個人具有創造熱情、使社會富有創造活力,又不能使專利權成為阻礙技術進步、不正當打擊競爭對手的工具;既能夠充分調動、配置全社會的資本和技術資源,又能夠加速技術信息的傳播和利用。
為配合第三次修改后的專利法的實施,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實行。《解釋》涉及當前專利侵權審判中的主要法律適用問題,發明、實用新型專利保護范圍的確定以及侵權判定原則,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原則,現有技術抗辨以及先用權抗辨的適用,確認不侵權訴訟的受理等,為專利權侵權案件審判提供統一的裁判依據。
據最高人民法院統計數據顯示,從1985年至2008年,全國地方法院共受理專利民事案件3.1萬件,2009年全國地方法院共新收專利案件4422件,比上年增長8.54%。在民事審判方面,人民法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依法受理和審結了大量專利權民事案件,充分發揮了民事審判在保護專利權和激勵自主創新中的主導作用。截至目前,全國具有專利案件管轄權的中級法院已經達到了71個,可以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基層法院達到66個。目前全國法院單設知識產權庭298個,專設知識產權合議庭84個,從事知識產權審判的法官共有2126人。25年來,我國專利專業審判組織從無到有,不斷健全,審判力量由弱到強,不斷充實,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升,司法能力和專業水平不斷提高,為專利司法保護提供了堅強的后盾。
海關保護符合國際規則
風浪之間,艘艘緝私快艇圍追堵截;私貨交接點,聲聲警笛呼嘯而至;國際空港,雙雙火眼金睛屢破要案。走私與反走私的較量,既有金戈鐵馬、硝煙彌漫,也有計算機前徹夜不眠的風險分析、悄無聲息的情報搜集、拼比毅力的連夜突審、細致縝密的證據固定……近年來,知識產權邊境保護、打擊假冒專利、出口走私等一系列新的課題、新的挑戰紛紛擺在中國海關的面前。十幾年來,海關總署為加強進出口貿易中的專利保護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994年8月23日,根據國務院的相關決定,海關總署發出《關于在海關監管工作中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通知》,由此揭開中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序幕。1995年7月5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先后經過2004年和2009年兩次修改,現行《條例》于2009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六、七、十四、二十、三十六條等多處對專利權的保護、備案和侵權的調查、處理等作了規定。
此前,擁有固定客戶的國營進出口公司,無法想象“山寨”產品會帶來專利侵權的困擾。如今,互聯網上聯系客戶的企業在接單前,已習慣于登陸中國海關網站,進入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系統查詢對方的專利及授權等相關情況;越來越多的專利權人尋求海關保護,向海關總署申請知識產權備案的數量大幅增加;專利權人已成為中國海關的合作伙伴。目前,中國海關已在立法研討、執法培訓和信息通報等多個領域與權利人建立了相應的合作機制,加強了知識產權執法效果。中國海關在專利保護方面具有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法制保障。沿著法制建設的堅實軌道,中國海關已經形成了一套內容全面、層次分明、適應實踐需要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法律體系,形成了海關總署、直屬海關、口岸海關三級專利保護執法機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識產權執法制度。
二是雙管齊下。中國海關實行主動保護與被動保護相結合的執法模式,不僅根據專利權人的申請扣留進出口的侵權嫌疑貨物,而且主動依據職權對進出口貨物的涉嫌侵犯備案專利權的行為進行查處。
三是先進技術。中國海關將風險分析等現代海關先進監管技術引入到專利權保護執法中,加強風險信息的收集和對侵權嫌疑貨物的研判,提高打擊的準確性。
近年來,在重點區域、重點渠道、重點航線,中國海關開展了一系列打擊專利侵權的專項行動,如重點打擊利用郵遞快件渠道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專項行動、長三角地區海關知識產權專項執法活動、“龍舟行動”等。
近年來,中國海關強化與國內執法機構的協作,共同構建專利權保護的立體網絡。目前,中國海關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安部等部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機制,在案件協查、侵權貨物認定、執法信息共享、執法人員培訓、重要問題交流研討等方面進行深入合作。此外,中國海關積極與有關國家(地區)的海關開展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協作,先后與美國海關、歐盟海關以及日本海關等多次在情報交換、執法培訓、執法經驗和人員交流等方面進行合作,中國海關在知識產權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不斷提高。截至2009年上半年,中國政府已經與世界上30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雙邊海關的行政互助協議,其中都包含專利保護等知識產權執法合作的內容。
2006年3月,海關總署和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協作的暫行規定》。200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全國海關開展了“郵遞和快件渠道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對寄往侵權風險較高的國家和地區的郵包或快件進行重點查驗,部分物品實行了100%過機查驗。經初步統計,專項行動期間,共查獲專利等侵權物品3.7784萬批,合計261.96萬件,價值6194.5萬元。北京海關一次截獲75箱約5萬件出口專利侵權電子產品,涉案價值約2000萬元。
從1994年至2008年,全國海關共查獲涉及專利等的各類進出口侵權貨物案件2.5萬多件,案值15億余元。隨著海關專利保護進一步加強,2009年,全國海關共扣留涉及專利等侵權嫌疑貨物6.5萬批,價值3.7億元,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增長。近10年來,全國海關每年查獲的侵權案件數量都保持30%左右的增長幅度。
為幫助國內企業應對金融危機,各級海關進一步加大對國內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提供更加便利的知識產權備案服務,協助企業解決維權中存在的困難,幫助企業提高維權能力,促進我國專利產品開拓國際市場。2009年,全國海關共查獲侵犯國內企業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貨物482批,合計4707.1萬件,價值4092.3萬元。
2006年6月14日,巴黎。一個有105年歷史的非政府組織——全球反假冒組織,把“全球反假冒2005年度政府機構嘉勉獎”頒給中國海關。這是我國政府知識產權執法機構首次獲得世界性的獎項。從起步到贏得世界性獎項,海關知識產權保護——中國海關這項全新的非傳統職能,僅用了十多年的時間就基本健全,在我國專利保護體系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25年來,中國政府為加強專利權保護作出了不懈努力,中國保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的業績有目共睹。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指出,中國是一個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遵守國際條約義務,依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中國營造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吸收外商投資的良好環境的需要,更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自身發展的需要。(知識產權報 記者 趙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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