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末糖披上巧克力“外衣”,一直以來是云南通海斯貝佳企業的招牌產品,但是今年,一家名為通海紅蘋果的食品企業也生產了相似的巧克力豆末糖,斯貝佳以侵權為由將“紅蘋果”告上了法庭,要求“紅蘋果”賠償斯貝佳50萬元侵權費,同時在云南媒體發布道歉申明。昨日,這宗云南第一起土特食品專利侵權案在云南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6年,斯貝佳總經理普績特將外層為巧克力涂層的豆末糖和豆面糖及制作工藝向國家專利局申請了專利保護。
“豆末糖裹上巧克力怎么算侵權?何況你們的專利說明上保護的是10層以上的豆末糖裹0.5-5毫米的巧克力,我們的豆末糖雖然也裹了巧克力,但是并不見得在這個范圍之內。”通海紅蘋果食品公司負責人堅決否認他們的產品侵犯了斯貝佳的專利權,同時他們認為,他們的巧克力豆末糖在工藝上、包裝上、市場上都沒有任何仿造斯貝佳的可能。“我們的巧克力是人工涂上去的,外面用的是簡易包裝,才賣10元左右一盒,而斯貝佳走的是高端路線。”紅蘋果代理律師胡貴華說,因為紅蘋果完全不存在任何侵權事實,所以斯貝佳的所有賠償要求均不成立。“何況因為銷量不好,紅蘋果生產的巧克力豆末糖已于8月份開始下架。”
斯貝佳堅決認為,紅蘋果企業因為看到巧克力豆末糖銷路好,所以仿制并投向市場。而且一家企業在決定推出一項產品之前肯定做了市場調查,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完全是侵權行為。“之前斯貝佳已經下過書面函件通知紅蘋果,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但是對方沒有理會,10月份都能在市面上買到該產品。”斯貝佳代理律師,昆明正原專利代理有限公司陳左介紹說,豆末糖絕對在10層以上,這是常識。“難道還要將產品拿去專門做鑒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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