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反壟斷法》實施后的第一起反壟斷案在北京一中院宣判,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原告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百度公司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其減少對“全民醫藥網”的收錄行為正當。法院首次在判決書中認定,搜索引擎市場是由反壟斷法調整的市場。
中國之聲主持人:我們注意到,原告律師事后說:"這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敗訴",因為法院認為搜索引擎服務可以構成反壟斷法意義上的“相關市場”。您怎么看?
中國之聲經濟觀察員馬光遠:應該說這個案子本身的結果并不能認定百度公司在搜索引擎市場上的支配地位,我們看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判決的依據非常清楚,第一個原告本身并沒有能夠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百度的市場支配地位,第二點就是說百度對原告本身采取的一些措施并不是基于他的市場支配地位,而是因為他違反了搜索引擎排名的一些法則。
所以這個事情我覺得從整個《反壟斷法》來講的話,我相信這樣的一個結果可能對大家造成一個誤會,首先認為百度在整個搜索引擎市場上是沒有支配地位的,第二可能會對大家造成一個誤解,認為百度原先的競價排名的方式可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我覺得如果給大家造成這么兩個誤解的話可能是我國《反壟斷法》的失敗。
事實上法院的判決說的非常清楚,第一個凡是對市場支配地位能夠證明的,肯定要按照《反壟斷法》進行懲治,但是原告并沒有證明這一點,這是他的失敗。第二點對于百度的競價排名,就是他的這種行為本身也具有非正當性,但是百度本身在做整個訴訟過程中,并不能說本身市場支配地位有問題,或者說他的競價排名是正當的。而事實上我們看到第三季度的時候,對網絡排名有研究的艾瑞咨詢公司,他有一個調研結果認為百度的搜索排名市場支配地位已經占77%,這地位本身已經能夠說明它具備市場支配地位。
中國之聲主持人:相對于傳統工業經濟而言,網絡經濟可以說是一個比較新的經濟形態,那么在網絡經濟環境下的壟斷有些什么特征呢?對這一類壟斷行為,政府在反壟斷的過程中又該怎樣對癥下藥呢?
記者:事實上網絡經濟涌現以后,網絡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就是一種壟斷,這種壟斷是專利的壟斷,這跟以往不一樣,凡是在網絡經濟的某一個領域,比如說微軟,那么他的系統,比如說我們今天講的百度,它的搜索引擎市場,等等。他的壟斷地位完全是基于它的專利,我們的知識產權法對專利、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所以我們說可能面臨的矛盾就是,一方面我們怎么樣保護知識產權,另一方面我們對知識產權的濫用、過度的保護可能會造成一些壟斷。
那么從全球來看,從網絡時代的一些反壟斷案件來看,都是在專利的保護和反壟斷之間,怎么樣來進行平衡。所以我認為這個案件大家一定不要誤解,就是說我們國家的《反壟斷法》對搜索引擎市場制度支配地位是不反對的,對百度的這種競價排名也是不反對的,我覺得如果造成這種誤解的話可能不太好。事實上,我國的《反壟斷法》對網絡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與壟斷直接的這種平衡,雖然我們現在缺乏一些判例方面的一些經驗、缺乏一些積累,但是我們《反壟斷法》是明確進行反對的,一方面是要保護知識產權,第二個對知識產權進行濫用,《反壟斷法》就會進行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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