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12月2日電 今后,泛珠三角區域內地九省(區)的專利行政執法標準將得到統一。 2日,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和云南等九省(區)知識產權局在廣東省佛山市共同簽署了《泛珠三角區域內地九省(區)專利行政執法協作協議》,要求整合九省(區)專利行政執法資源,提出了執法標準統一化的新思路,開創案件移送的新模式。
2004年6月,泛珠三角區域“9+2”政府行政首長簽署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緊接著,九省(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于2004年12月在廣州簽訂了《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協議》,并就合作項目達成多項共識。其中,確定由廣東省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探索建立泛珠三角區域專利行政執法協作機制”項目,起草完成《泛珠三角區域內地九省(區)專利行政執法協作協議》。
協議得到簽署后,9個省級成員方及其轄區內具備執法能力和條件的75個市級成員方將正式加入協作協議,泛珠三角區域內地九省(區)專利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將宣告正式建立。
國家知識產權局紀檢組長肖興威介紹說,這一協議將區域內九省(區)知識產權局的執法資源最大限度地加以整合,從而達到降低專利行政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的目的。
廣東省知識產權局局長陶凱元表示,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協作,是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的有效手段。九省(區)共同簽署協作協議,是區域間專利行政執法協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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