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0日,賽諾菲-安萬特集團誕生。以時間來計算,這應該算是一家“新”企業,但合并的兩大巨頭企業背景,使得此次聯姻不可小覷。兩家國際企業經過“鳳凰涅槃”后,將目標直指醫藥業更龐大的國際市場!
1982年,賽諾菲集團作為首批進入中國的外資醫藥集團,在北京開設了辦事處。而安萬特的前身也是師出名門,1999年12月,兩家世界著名公司,德國的赫司特(Hoechst)公司與法國的羅納普朗克(Rhone-Poulenc)公司完成合并,創建了在生命科學領域居領先地位的——安萬特,并主要集中在醫藥和農業方面發展。
對于賽諾菲與安萬特的聯姻,賽諾菲-安萬特集團全球專利法務事務部總監Robert DeBerardine先生表示:“賽諾菲在歐洲和亞洲新興市場中排行都是第一位,但在美國的市場份額并不多,相比之下安萬特在美國的市場份額更大。因此,我們的結合能夠在國際市場得到更好的發展。”
“專利是藥品唯一的保護手段”
賽諾菲-安萬特在心血管疾病、血栓形成、腫瘤學等七大藥品治療領域居領先地位,2008年在研發上的投入有46億歐元,企業將銷售額的17%投入到研發中,以確保研發的良性循環。
據了解 ,對于藥品研發企業而言,在研發方面的投入并不能保證其有新的藥品產生。首先,藥品的研發不是投入就會有成果,研發很有可能會失敗。其次,藥品研發成功后,可能有一小部分無法通過藥監局的審核,也就不能夠投入生產。對此,Robert DeBerardine先生也表示:“在研發上的投入,對企業而言是有風險的。”
對于研發方面的困難及專利保護的重要性,Robert Deberardine先生認為:“藥品的研發與其他行業有所不同,如電子產品,一個新產品面世后1年可能就會被仿制,但被仿制的同時新的研發產品又將面世,更新的周期很快。但對藥品而言,研發的生命周期太長了,研發成型后還要經過臨床多期反復的檢驗,之后還要經過3年左右的審批期,經過這樣一個過程,從研發到上市,至少要經過10年的時間。但藥品的復制卻并不復雜,可能只需要幾個人幾天的時間,因此專利的保護對藥品特別重要,可以說專利是藥品唯一的保護手段。在一定的期限內,對企業的研發投入等進行有效的保護,這樣才能確保費用的收回并再次投入研發,維持一個良性的循環。”
賽諾菲-安萬特集團的美國專利總監John D Conway講述了一個親身經歷的例子。曾有一種藥品剛上市不久,他們便發現了市場上有仿制藥,后經調查發現,幾個人只在一間很小的房間內,用了兩三天的時間就產出足夠該地區使用的量?赡芩麄兊乃幮Р⒉皇呛芎,但他們的投入很微薄,如果再打上一些醫藥公司的商標,那么結果就會更糟糕。
如何申請專利是企業的方向
對于研發型企業而言,完善有效的專利保護如同企業的舵手,利用充分有效的專利保護其產品是企業最有利的武器。而如何讓專利申請達到最完美的效果,產生最有效的作用,已成為藥品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重要的發展方向。
用哪些東西來申請專利,在什么地方申請專利,如何針對不同國家有效地申請專利,已成為賽諾菲-安萬特更長遠的發展戰略。
據了解,賽諾菲-安萬特集團并不是所有的專利都會選擇全球申請,而是根據市場的重要性選擇在哪些國家申請專利。Robert DeBerardine先生表示,現在在中國的專利申請同在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家同樣重要。
因為不同國家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發展階段不同,企業無法選擇全球專利共享,不同的國家在專利的申請及保護方面是千差萬別的,因此John D Conway先生表示,能夠看到中國一直在不斷地修改法律,使其更加完善,是件非常好的事情,我們更希望看到亞洲其他的一些國家也能夠像中國一樣有所發展。
即將“爆發”的中國市場
“中國用二十年的時間走過了很多國家百年的歷程,尤其在專利保護方面。”Robert DeBerardine先生和John D Conway先生在談到中國近年來的發展時都表示了贊賞。他們將發展中的中國市場比喻為即將爆發的火山,并表示,這樣的爆發讓他們非常激動!
賽諾菲-安萬特集團近年來加大了在中國的投入,和中國十幾家研究機構達成了合作。并且表示,無論是中國市場的前景或是中國高端人才的儲備,都讓我們十分看好。Robert DeBerardine先生認為:“這些合作并不是偶然的,隨著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日漸完善,研發也會隨之蓬勃,他們是相互的。”
近年來對中國市場的重視,不僅使得賽諾菲-安萬特對中國市場的潛力抱有極大的希望,同時也對中國市場有了更詳細的了解和觀察。
對于以研發為主的醫藥企業,一整套完善的專利保護是必備的,但擁有專利后并不代表高枕無憂,同時也會面對侵權的現象。當發生侵權時,利用法律充分的保護自己的權利也是企業的另一種保護手段。
Robert DeBerardine先生認為:“中國近年的發展已使得法律保護越來越完善,修改后的《專利法》對很多企業,尤其是國際企業更加實用,也越發讓制藥公司對中國有信心。但有些法規還不夠詳細,不能夠很清楚的讓我們了解到每一步的發展,如果能夠更清晰,我相信會更好!
除此之外,對藥品專利期限的保護以及仿制藥年限的控制也是他們十分關注的問題。Robert DeBerardine先生表示,“給予專利藥品一個合理且有效的保護期是十分必要的!
在談到仿制藥時,John D Conway先生講述了自己的觀點,他認為:“仿制藥公司都十分青睞很有名的藥品,但品牌的藥品不僅要經過長時間的研發,同時也要經過長時間的推廣,等到成為知名品牌了,專利的保護期限也到了。仿制藥之所以青知名的藥品,也是因為在推廣時會很容易,他只需要說‘我的藥和他的藥一樣’。但如果對研發企業的藥品專利期限保護不夠,就沒有足夠的時間產生知名藥品,這對于仿制藥公司而言也是不利的。我們并不反對仿制藥的生產,他的價格更吸引人,但對專利藥沒有一個合適的保護期,這會對雙方都帶來損失,也無法促使研發企業開發新藥,對人類生命的保護是沒有促進作用的!
在與Robert DeBerardine先生和John D Conway先生的對話中可以得知,企業希望在鼓勵發明與透明清晰的法律環境中發揮力量。而隨著中國快速的發展,相信這里將會是企業最肥沃的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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