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專利法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第一款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規定如下: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保密審查,填寫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請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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