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24日電 浙江001集團總裁項青松今天在杭州通過本網正式向外界透露:有中國電動車專利第一案之稱的001集團與“新日”公司關于自發電電動車儀表盤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此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經作出了一審判決:原告北京新日電動車訴訟主張因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項青松向中新網記者表示,此判決意味著001自發電電動車儀表盤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法院一審裁定為有效,他本人作為第三人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在此次庭審中獲得了勝訴。
據中新網記者了解,這起被譽為中國電動車專利第一案的雙方爭論的焦點就在于“自發電技術的專利”。帶自發電的電動車在每一次路遇減速或剎車時,都會對蓄電池的一次非深度的充電,這既實現能量回收,消除機械剎車時產生的噪音,又延長了蓄電池使用壽命。從2001年起,浙江001集團就開始研發此項技術,后來研發成功后及時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并獲得了專利。
“但在這項技術還沒有進入產業化時,就被一些企業盯上,市場上仿冒產品席卷而來。”感到極其痛心的浙江001集團總裁項青松從此走上了漫漫維權路。
2008年4月,項青松把北京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銷售新日侵權電動車的部分經銷商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銷售和許諾銷毀侵犯原告“電動車儀表盤”專利的產品,賠償2100萬元的經濟損失。但雙方在案件管轄權問題上就爭論了一年多的時間。
中新網記者了解到,新日電動車曾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001集團“電動車儀表盤”實用新型專利無效的請求,但未獲通過。2009年初,新日以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審查決定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告上法庭,但北京市中院一審最終仍判決國家專利復審委員會勝訴。
記者獲悉,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后,新日公司方面表示將繼續提出上訴。
對此,浙江001集團總裁項青松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他正在進一步搜集新日的侵權證據,積極準備下一步的應訴和起訴工作,將維權進行到底。“本次判決對我們接下來的維權之路非常重要,我們將盡快以此為依據再次向新日提起侵權訴訟。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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