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河南頻道8月1日訊 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如果出具虛假專利檢索、專利信息咨詢報告,即使沒有獲利,最高也可以罰款兩萬元。
昨日,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了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鄭州市專利促進和保護條例》,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專利專項資金,用于專利的申請、技術實施和轉化;專利維權援助和預警機制建設、宣傳培訓和人才培養等7個方面,以此加大對專利促進和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
企事業單位要鼓勵和支持員工進行發明創造,及時兌現獎酬,不得壓制員工的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
條例還規定,專利中介機構不得出具虛假的專利檢索、專利信息咨詢等報告。如果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出具虛假專利檢索、專利信息咨詢報告,將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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