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中國海關保護知識產權十佳案例”為:黃埔海關查獲廣州保稅區某儲運有限公司出口假冒“MOTOROLA”和“PHILIPS”舊手機案;廈門海關查獲3萬多套假冒“李寧”運動套裝案件;深圳海關查獲近5萬條假冒“MARLBORO”香煙案;北京海關在旅檢渠道查獲假冒“Pfizer”藥品案;長沙海關查獲出口假冒“DURATA”商標電池案;青島海關查獲出口假冒“SHTEX”滌棉染色布案;上海海關連續查獲出口假冒“鉆石”自行車內胎案;杭州海關查獲侵犯“FIFA”商標球衣案;寧波海關查獲出口假冒“虎頭”干電池案;天津海關查獲出口假冒多個國際知名品牌運動鞋和運動服裝案。
一、黃埔海關查獲廣州保稅區某儲運有限公司出口舊手機侵權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3月13日,黃埔海關接到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舉報,稱其發現廣州一公司存在出口舊侵權手機嫌疑。該關通過風險分析后,認為上述舉報信息有重要價值,遂采取布控措施,一舉查獲廣州保稅區某儲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儲運公司”)以保稅區倉儲轉口方式申報出口的 “MOTOROLA”舊手機、“PHILIPS”舊手機等貨物一批,涉嫌侵犯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摩托羅拉公司的商標專用權。
經權利人初步鑒定,上述手機的機殼均系假冒產品,雖然手機主板都是來自正品舊手機,但原手機主板的唯一識別碼已經被重新設定,并已貼上新的條形碼,據此,權利人認為有關手機已屬侵權,向海關申請扣留貨物。鑒于貨物數量與價值較大,可能觸犯刑法有關規定,黃埔海關立即將此案向公安部門及工商部門通報,并協同上述單位對儲運公司的生產工廠進行清查并控制了有關人員。由于采取行動迅速果斷,海關在口岸及工廠當場查獲了17893臺拼裝完成的假冒“MOTOROLA”和 “PHILIPS”舊手機(價值人民幣約73萬元)以及大量的準備用于拼裝的各種品牌廢舊二手手機、手機零配件和工具,并控制犯罪嫌疑人四名。4月4日,黃埔海關將暫扣的手機移交給廣州市蘿崗區公安分局,并聯系相關權利人出具鑒定證明,同時根據廣州市蘿崗區公安分局的要求,提供了儲運公司自2004年12月至發案之日申報進出廣州保稅區的相關報關單證。公安機關根據黃埔海關通報的案件線索,對本案予以立案偵查,先后拘留并逮捕了張某(男,51歲,香港人)、徐某(男,26歲,廣東惠東人)、李某(男,26歲,江蘇連云港人)、李某(男,30歲,廣東梅州人)等四名犯罪嫌疑人。
2006年10月20日,廣州市蘿崗區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儲運公司出口舊手機侵權案,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提起公訴,法庭上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均無異議。本案于2006年12月14日正式宣判,被告人張某、徐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李某、李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二)推薦理由
1、海關和公安聯手,一舉查獲侵權貨物并抓獲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刑事制裁;
2、發現侵權新手法,把真品舊手機的主板進行改裝后加上侵權手機外殼;
3、查獲的侵權貨物數量較大,價值較高。
二、廈門海關查獲3萬多套假冒“李寧”運動套裝案件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2月10日,廈門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委托廈門某貨運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男式運動套裝,目的國為阿聯酋。海關關員接單后,對該票貨物進行分析認為:一、貨物出口目的國阿聯酋為廈門關區涉嫌侵權貨物經常出口的國家,以往查獲的侵權案件中,有多起出口目的國就是阿聯酋;二、經營單位及發貨單位是貿易公司,這類企業大部分無自主品牌和生產能力,往往通過國內購貨或者代理報關出口,經常出現品牌申報不實情形;三、企業申報件數為390箱,計31752套的運動裝,則每箱應裝入80套運動服,即只有采用壓縮包裝才能裝得下,而采用此包裝的服裝一般質地較次,此類服裝存在冒用他人品牌的可能性較大;四、貨物裝箱單顯示此批服裝有多種包裝規格,款式較多,存在將侵權嫌疑貨物夾藏在一般貨物中出口的風險;五、企業提供的單證制作馬虎且有不合邏輯的情況,如代理報關委托書、發票、售貨合同等填寫不規范和不符邏輯,明顯屬于買賣核銷單出口的行為;谖妩c理由審單關員當即決定對貨物進行開箱查驗。
2月11日,查驗人員對報關單項下的集裝箱進行開箱查驗。經查驗發現貨物的數量、品名與申報相符,但貨物是定牌生產貨物,共有三種商標,分別為“L”圖形及“LINING”字樣、“NBA”圖形、“adidas”及“三斜杠”圖形,均繡在上衣及褲子的顯著位置。服裝制作工藝較為精細,標示、條形碼等一應俱全,看似真品。但貨物采用的是壓縮包裝,包裝袋顏色不一。經上網查詢得知,“L”圖形、“NBA”圖形、“adidas”及“三斜杠”圖形分別是李寧體育(上海)有限公司、美商NBA產物股份有限公司及阿迪達斯薩洛蒙有限公司向海關申請保護的商標。
查驗關員根據貨物使用壓縮包裝,不同品牌服裝混裝的特點初步判斷出是侵權產品。但報關員聯系貨主卻被告知,貨物為真品,當即,海關要求企業提供授權證明,同時決定貨物暫時中止通關手續,等待授權證明。在海關的再三催促下,企業提供了某體育用品公司出具的《倉庫出貨單》證明其出口貨物為授權產品。海關經分析認為該《倉庫出貨單》疑點較多,遂決定啟動海關主動保護程序,聯系權利人。
2月23日,李寧公司專門派員對貨物樣品進行鑒定,確認此批貨物為假冒“李寧”商標的侵權產品,并申請海關保護。隨后,美商NBA產物股份有限公司及阿迪達斯薩洛蒙有限公司也分別向海關提出了保護的申請。
經調查,廈門海關確認此批貨物屬于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貨物,當事人出口上述貨物的行為已構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貨物的行為,既作出沒收侵權運動套裝31743套、并處罰款人民幣77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袄顚帯鄙虡藱嗬舜硎潞髮3贪菰L廈門海關表示感謝,十分欣喜地連用“兩個沒想到”表示感謝和贊譽:“LINING商標權去年年底才在海關總署備案,沒想到廈門海關能在這么快的時間在出口環節就查緝到侵權服裝,沒想到海關查緝的侵權服裝數量如此之大、案值如此之高!通過廈門海關查獲的這起侵權案件,我們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很有信心!”
(二)推薦理由
1、海關審單人員根據貨物出口目的國、經營單位性質、貨物包裝及運輸方式及有關單證制作的質量等決定對貨物進行開箱查驗,風險分析技能高超;
2、商標權在海關總署備案僅3個月左右,海關就查扣到侵權貨物,充分體現了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的作用;
3、查獲的侵權貨物數量較大,價值較高。
三、深圳海關查獲近5萬條假冒“MARLBORO”香煙案
2006年下半年,根據國外海關及相關權利人反饋的信息,針對深圳口岸存在假煙出口比較活躍的情況,深圳海關對可疑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并積極開展相關信息的風險分析。
2006年8月19日,青島三興源進出口有限公司向深圳海關隸屬大鵬海關申報出口無牌PVC手袋15180個,目的港為香港。該關經過風險分析,認為該票貨物存在較大的侵權風險:
一是企業出口舍近求遠,經營成本畸形升高。經查,經營單位是青島企業,從企業成本控制角度分析,外地企業一般很少舍近求遠到異地申報出口貨物,因為青島港口條件優越且遠洋航線較多,當地企業無需將貨物不遠千里拉到深圳出口,鑒于以上原因該關認為該票貨物很可能是“買單賣單”行為;
二是出口貨物刻意選擇海關查驗概率低的品名。該票貨物的申報品名為“無牌PVC手袋”,根據該關從國外海關提供的所查獲假煙案件信息的核查情況來看,相當部分假煙出口案件其申報品名都是諸如PVC手袋此類大宗的、常見的、不涉及許可證管理的貨品,該票貨物申報的品名很 有可能是偽報,真正出口的貨物很有可能是假煙;
三是目的地與商業運輸慣例不符。該票貨物申報的目的地是香港,從通常情況來看,香港和深圳相互毗鄰,既然青島的貨物千里迢迢運到深圳那么選擇陸路通關則更為便捷和經濟,完全沒必要選擇海運。此外,貨物出口的鹽田港是國際集裝箱碼頭,所經營的航線都是由大型國際班輪執行的遠洋航線,目的地為香港與一般的航運慣例不符,經進一步核實,海關果然發現該票貨物實際目的港并非香港,而是希臘,而希臘地區歷來是出口假煙的高風險目的地;
四是代理報關企業在海關存有不良信息記錄。該關通過調閱報關企業黑名單目錄,發現該票貨物的代理報關企業惠州市威球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曾經多次代理其他公司出口過假煙等侵權貨物。
鑒于以上原因,該關判斷該票貨物存在很大的侵權嫌疑,遂果斷下達了布控指令,要求現場查驗部門認真查驗核實貨物的品名、數量和品牌。8月20日晚,查驗現場關員根據布控指令對貨物進行查驗。開箱后,發現集裝箱外部整齊堆放了若干箱面巾紙,全部擋住了柜內貨物的情況。對此,查驗關員并沒有被表面現象所迷惑,經分析,查驗關員認為從常理來看,若出口面巾紙完全不必通過偽報品名和目的港的方式進行,因此判斷面巾紙應不是當事人出口的真正貨物,很有可能是為了掩蓋侵權貨物的偽裝貨物,遂全部卸貨至箱底、逐箱開拆檢查,果然,除集裝箱外部裝有80箱面巾紙外,其余的整柜貨物全部都是標有“MARLBORO”商標的香煙!經全面清點,共計47600條。至此,案情已然明晰:申報的品名、目的港和集裝箱外部整齊堆放的面巾紙其實統統都是幌子,出口假冒香煙才是當事人的真正意圖。經權利人鑒定,該批香煙全部為假煙,按真品價值計算,該批假煙市值人民幣500余萬元。
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深圳海關立即扣留了上述貨物,經調查審理,該關于2006年11月23日作出行政處罰。同時,根據《公安部海關總署關于加強知識產權執法協作辦法》的相關規定,該關將該案的相關線索向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進行了通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推薦理由:
1、本案發貨人費盡心思,企圖通過偽報品名、偽報目的港、利用正常貨物掩蓋侵權貨物等方法逃避海關監管,手段隱蔽,欺騙性強;
2、該關現場查驗關員敏銳的職業敏感性以及審單人員高超的風險分析能力是成功查獲這起侵犯“MARLBORO”假煙的關鍵,從一個方面反映出該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有著堅實的群眾基礎;
3、海關的黑名單記錄為本次查處假香煙提供了決策支持,反映該關的基礎工作比較扎實,其他海關應當學習和借鑒;
4、打擊假香煙出口是2006年度海關總署的一項重要工作,該關查處的這起假香煙案件對不法分子起到極大的震懾作用,有效遏制出口假香煙的嚴峻態勢。
四、北京海關在旅檢渠道查獲假冒“Pfizer”藥品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5年12月11日,北京首都機場海關旅檢處一名關員在出港通關監管中發現了一名男子神色緊張,隨身只攜帶一個黑色的書包,故上前對該名男子進行詢問,得知該男子屬以色列國籍,欲乘坐TK021次航班前往土耳其伊斯坦布爾。上述情況顯示該男子并不直接返回以色列,而是轉道土耳其,顯然不符合常理,現場關員決定對其所攜帶行李進行X光機查驗。其行李在X光機器顯示器上顯示的圖形為黑色顆粒狀物質,而非一般出境時攜帶的服裝類產品形態,具有重大風險因素,現場關員遂決定對該行李進行重點開箱查驗。
在進行開箱查驗后發現大量帶有“Pfizer”標識的散裝藥片和帶有“c20”標識的散裝藥片。經清點,共有帶“Pfizer”標識的藥片約2萬5千粒和帶“c20”標識的藥片約2萬粒。旅檢關員認為旅客隨身攜帶如此巨大數量的該類藥品出境,顯然不符合常理,有違法嫌疑,于是立即對該批藥品實施暫扣處理,并移交北京海關法規處處理。法規處立即對上述兩種藥片所帶商標的知識產權備案情況進行了查詢,發現“Pfizer”和“c20”商標均已在海關總署備案,當事人涉嫌侵犯了輝瑞投資有限公司和美國禮來亞洲公司所擁有的商標專用權。
于是法規處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了權利人,并得到了權利人的確認侵權的回復。據權利人介紹,這兩類藥品在市場上的價格均在每片100元人民幣左右,這么多假藥其總價值近400萬人民幣。2006年1月,北京海關對上述侵權藥品做沒收處理。
(二)推薦理由
1、本案為旅檢渠道查獲的侵權貨物案,充分體現了旅檢現場執法人員豐富的經驗,能夠從蛛絲馬跡中發現旅客的侵權嫌疑;
2、當事人為外籍來華的旅客,這一情況應引起我們的重視;
3、查獲的假藥數量大,價值高。
五、長沙海關查獲出口假冒“DURATA”商標電池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10月10日,北京某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湖南省某報關有限公司向長沙海關申報出口一票電池(1號)至吉布提,申報數量為316800個(1100件),申報總價為27878.40美元(折合人民幣221000元)。長沙海關業務現場通過風險分析認為該票貨物存在以下疑點:一是電池為出口侵權高風險商品(尤其是出口至非洲);二是發貨單位為邵陽市某電池公司,貨源地為關區侵權高風險地區;三是發貨地為湖南邵陽地區,代理出口企業(經營單位)卻為北京公司,代理關系和出口線路異常。長沙海關業務現場認定該票出口貨物存在較大侵權風險,決定開箱查驗。10月11日,長沙海關現場業務處查驗科在霞凝新港海關監管現場,對上述出口貨物實施查驗,發現電池的外包裝及本身均標有“DURATA”商標,經查詢海關總署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管理系統,確定“DURATA”商標已申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備案號T2001-02397),其權利人為四川華景國貿實業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四川華景公司),而出口報關單上顯示的該票電池的發貨單位和經營單位并非“DURATA”商標權利人,查驗關員認為該票出口電池有侵犯“DURATA”商標專用權嫌疑,當即決定不予放行并于10月12日移交法規室處理。
法規室與“DURATA”商標權利人四川華景公司取得聯系,并向其發出《確認進出口貨物知識產權狀況通知書》,該公司于當日確認上述電池侵犯了“DURATA”商標專用權,向海關申請扣留該批侵權嫌疑貨物。長沙海關于10月16日對侵權嫌疑電池予以扣留并立案調查。該案于11月20日調查、審理終結,決定對當事人北京某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處沒收侵權電池、罰款22100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對海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沒有任何異議。
據權利人四川華景公司介紹,“DURATA”商標系其自主創立,已在60多個國家注冊的品牌。該品牌的1號電池在中東地區、非洲埃塞俄比亞、蘇丹等國家和地區具有80%以上的市場占有率,享有很高聲譽,權利人因此十分重視品牌保護工作。近年來,中東、非洲市場上陸續出現來自國內的利用近似商標假冒“DURATA”的1號電池,給正品電池市場造成一定沖擊。權利人在國內采取多種手段進行追查,但沒有結果。長沙海關此次查獲的案件,不僅給造假企業以沉重打擊,還為其追查造假源頭、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重要線索。
(二)推薦理由
1、該案體現了海關業務現場執法人員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能夠根據出口貨物的情況進行風險分析,準確查獲侵權貨物;
2、權利人的海外市場深受假冒的危害,在權利人多方追查境內造假源頭未果的情況下,海關在口岸成功截獲了侵犯其權利的假冒貨物,為權利人進一步采取行動提供了重要信息。
六、青島海關查獲出口假冒“SHTEX”商標的滌棉染色布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7月4日,山東某紡織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青島海關隸屬的黃島海關申報出口滌棉染色布一批。海關關員接受申報后,對該票貨物進行了風險分析。由于經營單位所在地不在黃島海關轄區內,屬于異地申報,存在著較大的風險;航線主要分布在高風險航線上;目的國為貿易管制比較寬松、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比較差的貝寧。據此,海關關員決定對該票貨物進行重點查驗。經查驗發現,實際貨物中有帶有“SHTEX及圖形”的滌棉染色布203435.712米,貨物價值約人民幣626750.75元。經查詢海關總署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系統,“SHTEX及圖形”商標專用權為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所有,且已經在海關總署進行了備案。經營單位不能出具被許可使用該商標的合法證明,貨物涉嫌侵權。黃島海關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了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并根據其申請依法扣留了該批貨物。經調查,當事人對其侵權行為供認不諱。黃島海關隨即作出了沒收上述侵權貨物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了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
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紡織品進出口有限公司對青島等各地海關連續查獲出口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貨物表示感謝,稱帶有“SHTEX”等商標的棉滌綸布是其經營的主要產品,遠銷五大洲,在國際市場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但近年來由于受假冒貨物的沖擊,其對非洲、北美、中東、東南亞等地的出口量急劇下降,出口額一度從原來的每年1.3億美元下降到3000萬美元。自從公司將商標權向海關總署申請了備案后,各地海關相繼查獲了侵犯起商標權的出口貨物共40余批,案值2000多萬元,有效地維護了公司產品的國際聲譽,公司出口量明顯回升,年出口額已經恢復到原來的水平。
(二)推薦理由
一、國內權利人利用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維護了其產品聲譽及國際市場;
二、海關關員根據風險分析鎖定侵權嫌疑貨物;
三、查獲的侵權貨物數量多,案值較大
七、上海海關連續查獲出口侵犯“DIAMOND及圖形”商標自行車內胎案件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3月20日,安徽某公司向上海海關申報出口到巴基斯坦的自行車內胎、后天心、鏈輪曲柄等貨物一批。審單關員在審核單證時,經過細致的風險分析發現:一是該批貨物共申報10種商品,大部分為自行車零配件,貨物種類較煩雜;二是自行車零配件,特別是內胎,歷來是上海海關查獲的高發侵權商品;三是貨物流向風險較高。綜合上述因素,審單關員確定對該批貨物下達“核查貨物品牌”的布控指令。
3月21日,海關開箱查驗后,發現入口處堆放的百余箱后天心等自行車零件均為無牌,根據以往查獲侵權案件的經驗,查驗關員決定打開通道向集裝箱中部和底部繼續深入抽查,果然在集裝箱后部發現1000箱共10萬只標有“鉆石圖形”及“DIAMOND”字樣的自行車內胎,價值人民幣26.64萬元。權利人驗貨后確認該批貨物侵權。
案件調查過程中,當事人辯稱貨物包裝上另有“SUPER”字樣,與權利人注冊商標不同;同時,該貨物外包裝樣式是由國外客商指定。海關經調查認定,當事人出口貨物上的“鉆石圖形”及“DIAMOND”字樣,與權利人注冊的“DIAMOND及圖形”商標構成近似,海關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
一個月后,上海海關再次通過前述風險分析方法查獲鹽城某公司出口厄瓜多爾5萬余只涉嫌侵權自行車內胎,貨物標識與前述案件完全相同。
(二)推薦理由
1、經營單位為了逃避海關的監管,運用混裝、夾藏的手段增加了海關查驗的難度;
2、海關運用風險分析技術,連續兩次查獲侵犯同一品牌的貨物;
3、查獲的侵權貨物數量較大。
八、杭州海關查獲侵犯“FIFA”商標球衣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8月19日,金華市某旅行社向杭州海關下屬金華海關申報出口化纖針織男襯衫、汗衫、T恤71650件。該批服裝裝在一個大集裝箱內,目的港為阿聯酋迪拜巷。海關關員對該票貨物風險分析,認為存在以下風險點:1、該批貨物申報單位為旅行社,照常規貨物種類較多,很少有這樣一個集裝箱純服裝;2、我關關區服裝企業較多,整柜服裝產品出口多到口岸報關。于是通關部門決定對該票服裝查驗。
8月24日,該批貨物的代理人前往查驗現場接受查驗。打開集裝箱后,查驗人員發現貨物全為紙箱包裝包套編織袋,即意識到可能有違法嫌疑,馬上決定全掏查驗。經現場清點,實際貨物為足球運動套裝417箱(72套/箱)、足球T恤94箱(120件/箱),合計41304套(件),足球服上均標有“FIFA”商標。通過查詢海關總署“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系統”,“FIFA”商標屬國際足球聯合會所有,已向海關總署申請保護,該批貨物涉嫌侵權。
8月25日,該案被移交到調查部門。金華海關辦案人員深感案情重大,由于貨物申報已多日,許多有用線索已無法查證,辦案人員只好再次趕赴查驗現場。辦案人員從貨運司機運輸路線、報關資料制作等可查線索展開調查。初步查明該批足球運動服系一阿富漢外商在義烏市場采購,阿富漢外商已回國。外商回國前將該批運動服出口手續全權委托給廣州馬某代辦,馬某就在義烏市找了浙江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辦理相關手續,浙江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找到金華某旅行社辦理出口報關。貨物物流已查明,剩下就是查找責任人來接受處理了。辦案人員一邊向浙江某國際貨運公司宣傳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法規,一邊向國際足球聯合會通知貨物情況。9月4日,國際足球聯會經過現場鑒定后正式提出保護申請。9月5日,金華海關正式立案調查。
為順利辦理案件,辦案人員多次赴浙江某國際貨運公司找負責人邱某談話。明確指出:海關在進出口環節保護知識產權,決不允許侵權商品在我關區進出口,違法就要受到懲罰。邱某最終迫于壓力,聯系到廣州馬某,最后跟阿富漢外商通了電話。外商將貨物情況告訴邱某后全權委托邱某接受調查。10月8日,案件調查終結,金華海關認定該批足球運動服為侵權貨物,貨值127.6萬元。10月13日,國際足球聯合會知識產權高級顧問DAVID GILL先生專程拜訪了杭州海關,并向杭州海關贈送了錦旗,感謝杭州海關及時截住了侵權貨物,維護了國際足球聯合會的合法權益。
(二)推薦理由
1、審單人員通過風險分析確定貨物侵權嫌疑;
2、案情復雜,外國客戶在境內采購后通過多重委托出口,給海關調查增加了難度;
3、查獲侵權貨物數量大,貨值較高,
4、貨物侵犯的是國際組織的知名商標,影響較大。
九、寧波海關查獲出口假冒“虎頭”干電池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4月20日,寧波某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向寧波海關下屬北侖海關申報出口一批干電池,數量26400打,申報價格20856美元。寧波海關通過風險分析系統分析發現該批貨物有以下疑點:(1)該公司主營業務為五金工具制造,但出口的產品卻是干電池,有較大出入,(2)該批貨物出口目的港為阿聯酋迪拜,根據海關工作經驗,該目的港有較大風險,(3)根據海關知識產權保護經驗,電池屬于高風險的商品,寧波口岸經常查獲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電池。
綜上,北侖海關認為該批貨物有較大的侵權嫌疑,遂決定對該批貨物進行查驗。經查驗,貨物實際為“虎頭”商標干電池,數量達1100箱共316800節!盎㈩^”商標權已在海關總署備案,備案號為T1996-00149。經“虎頭”商標權利人廣州市虎頭電池集團有限公司確認,該批干電池為侵權貨物,并依法向海關提出保護申請。寧波海關依法扣留了該批貨物,經調查、審理后于2006年6月19日作出沒收侵權貨物和罰款8400元的行政處罰。
“虎頭”是中國馳名商標,廣州市虎頭電池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個有近80年歷史的老企業,目前其“虎頭”牌和“555”牌電池產銷量、出口量、創匯量均在全國同行業領先。2006年10月15日第100屆廣交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吳儀副總理曾考察過該公司。近年來,寧波海關把加大對國內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作為重要工作來抓,采取各項有效措施為民族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創立自主品牌,提高產品競爭力保駕護航,取得較好的成績。
(二)推薦理由
1、關員通過奉獻分析,成功準確地查獲侵權貨物;
2、查獲的侵權嫌疑貨物數量大
十、天津海關查獲出口侵犯“ADIDAS”、“NIKE”、“PUMA”、“REEBOK”等商標專用權運動鞋、服裝案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06年1月27日15時,天津海關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人員獲得重要情報線索稱:該周末即28、29日將有多個內裝侵權服裝的集裝箱從天津口岸裝船出口。根據已掌握的兩個集裝箱號碼,有關人員隨即對離港船舶的動態和出口報關數據等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當日18時,天津海關鎖定天津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申報出口到俄羅斯的一票貨物(共10個集裝箱)具有重大嫌疑。經進一步核實,該票貨物已向海關申報,將在當日晚24時集港結關,并將于28日(星期六)15時開船。為避免打草驚蛇,天津海關決定待全部集裝箱運抵裝船作業區后,對有關貨物實施查驗。
27日晚22時30分,載貨集裝箱全部到達裝船作業區,海關人員立即對貨物實施重點查驗。在10個集裝箱中,共查獲使用“adidas”、“NIKE”、“PUMA”、“REEBOK”、“LACOSTE”、“Levi’s”等商標的運動鞋、T恤衫、皮帶等商品,數量共計55289件,申報價值人民幣423570元。
經調查查明,該批貨物全部是一外國商人采購的假冒產品,委托天津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代理出口到國外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出口侵犯商標專用權貨物的違法行為。2006年4月17日,天津海關依法沒收上述侵權貨物,并對當事人處予罰款40000元。
(二)推薦理由
1、一次性查獲侵權商品數量巨大,共10個集裝箱的侵權運動鞋、服裝;
2、海關關員良好把握查驗時機,出擊迅速、準確,該案件從獲得情報線索到查獲侵權貨物,前后僅7個小時,對執法關員的判斷力、工作經驗和效率等是個很好的考驗;
3、對國內進出口企業是個警示,在接受代理是要注意審查所代理貨物的知識產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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